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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政府機關編列預算支給薪酬職務,得否自願減少支領薪酬總額,以繼續支領(兼)月退休金疑義,請查照。

作者 : 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 : 2026-03-0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4-2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463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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