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115年3月20日函有關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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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 :
2026-04-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4-27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3521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3521號函辦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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