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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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 :
2026-03-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4-27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1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2310號函辦理。
違規赴陸處理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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