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資料組
發佈日期 :
2025-05-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5-07
主旨:
修正「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業經本府114年4月21日府行法字第1145551494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法規條文)1份。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4月21日府行法字第1145551494號令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府法規查詢系統(https://hclaw.hsinchu.gov.tw/law/index.aspx)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