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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19-05-16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5-16
「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第3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10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80059442B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05月10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59442C號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以下簡稱教師專業素養暨課程基準,如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
三、本次修正重點係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符應「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及領綱)之精神與學生輔導法等規定,增訂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專門課程相關規定,包括:(1)開設原則。(2)專門課程架構表。
四、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網站(https://www.edu.tw/)-教育資料「法令規章」下載。